前「一哥」李明逵:唔好做衰嘢!有錯自己孭!
2017年2月27日

回首34年「當差」生涯,李明逵認為要維持警隊聲譽,不外乎三句話:「唔好做衰嘢,好嘢要有人知,出事時要識做嘢」。 (黃俊耀攝)
回首34年「當差」生涯,李明逵認為要維持警隊聲譽,不外乎三句話:「唔好做衰嘢,好嘢要有人知,出事時要識做嘢」。 (黃俊耀攝)

前警務處長李明逵在任時被傳媒稱為「人權殺手」,退休十年後卻人氣急升。在警民關係緊張的年代,開明親和形象備受年輕人追捧。「做主管者,有功歸下屬,有錯自己孭外。要以身作則,知錯能改!」他接受本刊訪問時,強調社會氣氛改變,以前那一套今日已不適合。「六七十年代,警察嚴刑逼供而破到案,市民不會有異議,今日市民卻不會接受。警方需要改變工作、溝通的技巧。」

撰文:鄧傳鏘 本刊總編輯、張婷婷 本刊特約記者

近年,網上瘋傳兩段片「借古諷今」。一段是「佔中」時,網民上傳回歸前,李明逵受訪談到移民潮包括警員,反映同事擔心九七後會被要求執行不符專業的命令;另一段新聞則是在特首梁振英女兒發生行李特事特辦事件後,有人在社交媒體貼上2006年李明逵遭警員抄牌。

前者,他笑稱:「記者的問題很刁鑽,問我會唔會做違背良心的事,我當然答,一定唔會!」後者,李明逵憶述,當時確不知道南風道改了時速限制,超速十多公里,被警員截停,警員發現是處長時便說「唔好意思,阿Sir你超速。」李回應「我唔好意思至真!你抄啦。」翌日他再致電警員的主管,讚揚警員公事公辦。

跨越97   見慣風浪

34年警察生涯,2003年底晉升處長,李明逵多次處於風尖浪口。曾處理九十年代越南船民騷亂;擔任助理處長時負責九七主權移交保安總指揮,為避免影響典禮,曾播放貝多芬《第五交響曲》掩蓋抗議聲浪;任副處長時則發生七一50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成為「一哥」後就遇上世貿會議韓農示威。

2003年任副處長時,就要應對七一50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
2003年任副處長時,就要應對七一50萬人反廿三條大遊行。

「我讀書時代,秦始皇被描繪成一名暴君,但近年卻認為他是勵精圖治的偉大君主。對歷史人物的評價會隨時間而改變的。」李明逵是首位擁有大學學位的處長,中文大學新亞書院主修歷史,以古鑑今,明白「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卑躬下士時」的道理,而在歷史洪流下,個人得失毀譽顯得微不足道。

違法不死撑   「七警案」不能太早定論

唯一不變是「誠信」二字。「自己違法便應面對責任,若死撑更加丟臉。」李明逵解釋「誠信」對一個領導人很重要,沒有人甘願追隨一個不獲信任的上司。

2014年佔領運動以及之後的連串執法和檢控行動,令警隊形象受損,早前七名警員被裁定毆打示威者罪名成立,警察員方組織認為打擊士氣,警務處長盧偉聰堅持不道歉的態度,則屢受外界批評。

李明逵都試過在傳媒前失言,結果被公眾大肆批評,最後躹躬道歉。
李明逵都試過在傳媒前失言,結果被公眾大肆批評,最後躹躬道歉。

李明逵認為,每件案件性質不同,尤其在執行職務時出現的問題,更加不能太早定論,從法律上而言被告定罪後有權上訴,他強調盧偉聰回應的都是事實,只是傳媒覺得要認錯,但任何事都有正反兩面的看法。他指出,最重要是汲取經驗改過,避免重蹈覆轍。

近年警員操守備受關注,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回應指有人以偏蓋全、抹黑及貶低所有警務人員,又指「聖人也難免有小錯」。「雖然『聖人都有錯』,但要記住後半句,聖人亦要改過。尤其是做管理層的,更要以身作則。」李明逵強調,「有功一定是下屬的,有錯就要自己孭!」

時代不同   警察要有溝通技巧

「唔好做衰嘢,好嘢要有人知,出事時要識做嘢」李明逵認為維持警隊聲譽不外乎這三句話。外界形容現時警民關係緊張,李明逵認為不能一概而論,單看網上言論,會覺得警民關係欠佳,但在區議會、地區滅罪委員會,或從街坊了解,又會有很多人覺得警察做得很好。

他強調社會氣氛改變,市民訴求變了,以前那一套今日已不適合。「例如在六七十年代,警察嚴刑逼供而破到案,市民不會有異議,今日市民卻不會接受。警方需要改變工作、溝通的技巧。」

李明逵謙稱:「若大家覺得我那個時代做得好,不是我個人的功勞,絕大部分工作是同事做的,身為處長,只是負責帶領,為他們承擔責任,有功勞時叼光一下。」
李明逵謙稱:「若大家覺得我那個時代做得好,不是我個人的功勞,絕大部分工作是同事做的,身為處長,只是負責帶領,為他們承擔責任,有功勞時叼光一下。」


——節錄2017年3月號《信報財經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