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反貪腐一石數鳥: 到底幾「鳥」?
2017年7月26日

反貪腐運動是「一石數鳥」的複雜操作,這裏所說的「鳥」並不一概指具體的個人,而是指大目標,講的是要達到的幾大實際效果。習近平班子的高風險投資,尋求的是高利潤的回報,除了政治本錢,也包括金融資產。

撰文:丁學良  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部教授

習近平領導班子從中共十八大上台主政,迄今已經緊張忙完了他們第一任五年的一半有餘;到中共十九大的預訂日期,還剩下來的時間差不多兩年半。皖南農村裏有關衡量長期經營成效的俗話頗有道理:「五年看三(前三年),十年看半(前五年)」。假如我們要客觀地給習近平班子的第一個五年作點總結,現在到時候了。

政策宣示多如春雷

習近平班子近三年來發出有關內政的政策宣示多多,幾乎涉及中國大陸一切存在嚴重問題的領域,比如環境污染、食品安全、政府財政壓力重重、經濟增長模式更新升級、法律體系朝法治目標進步、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的現代化等等。但是,假如你把一群態度中立的海內外觀察家召集一堂,讓他們客觀列舉以上政策宣示後面的實際作為和正面結果,大部分人都難以拿出足夠的硬證據。

反腐高風險高回報

有一個領域倒是毫無疑問,大多數觀察家都能夠舉出習近平班子政策宣示後面確實有大動作和硬實例,此乃反貪腐。雷聲大雨點也大,堪稱有陣陣的傾盆大雨。然而,海內外觀察家對此一政策領域的分析,卻五花八門。依筆者的觀察,這些分析各自聚焦的這場反貪腐運動的動機和目標,不應該被割裂開來解讀,更不應該被搞成一味的陰謀論或妖魔化。

本篇評論的出發點,是把這場反貪腐運動看成是「一石數鳥」的複雜操作。請注意:這裏所說的「鳥」,並不一概指具體的個人,而是指大目標,講的是這場反貪腐運動要達到的幾大實際效果。香港大學於2014年12月舉辦了兩場專題研討會,會上哈佛大學資深教授馬若德(Roderick MacFarquhar)就這類問題作了歷史的和比較的分析。他特別強調,習近平的反貪腐是高含政治風險的(參閱本刊2015年3月號楊健興專文)。高風險的投資,尋求的是高利潤率的回報,這在財經界和政治界都一樣。這個大問題與海內外高度關注的「超級老虎」系列密切相連。習近平班子大力實施的反貪腐高風險操作,尋求的是哪些高回報的效果呢?

一石數鳥的首要目標

這個反貪腐大石頭所打擊的第一類鳥,也是現今人們最熟悉的那幾位,他們是已經歷時兩年多的這場大戲開幕式上「被出場」的大人物——薄熙來和周永康一夥。其罪過是任何一個集權體制裏面的政界首領絕對不可容忍的,他們結成一個小幫派,在中共十八大前夕試圖阻止習近平、李克強按部就班接管黨政軍系統。

這是懲罰性質的(或曰報復性質的——「Repay in the same coin」 最貼切)反貪腐,雖然被打擊的那幾隻鳥本身確實骯髒,是不折不扣和久經考驗的壞分子。習近平班子對他們當頂砸下一塊大石頭,在中共漫長的歷史上一點也不過分出格。遠的不說,切近的例子就是江澤民當上中共一把手之後最大的「反貪腐」操作,終於在1994至95年間清洗掉時任政治局委員和北京市委書記的陳希同。

這位佔據着首都市委書記要害位置的「猛人」(老陳說話特別狠,作風猛),對於老江升級超過他怨言不絕。老陳認為1989年六四事件中他立功最大,賣力搞掉了趙紫陽。而他的「悍馬功勞」卻給遠離風波中心的老江摘了桃子,太不服氣。同樣,薄熙來等人也是對習近平、李克強接班太不服氣。

那個時候許多人對公開審判陳希同一案的點評,很像前不久許多人對公開審判薄熙來一案的點評:「這麼大的官,就貪污了那麼一點錢財?這不明擺着是政治案件、打擊報復嗎?」公布出來的陳希同貪腐案中最耀眼的證據,是他接受了一塊勞力士手表;薄熙來則是在法國的一處房產。審判陳、薄,在法庭上公開亮出的他們貪腐的證據就那麼一點,隨後判他們的刑期那麼重,目的就是要送出一個儍瓜都能讀懂的訊息:你若膽敢挑戰最高層的權力安排,即便你不算太貪腐,也照樣徹底清除你。這樣的宣判,立的就是「你懂的!」規矩。

最新提示:就在不久前,3月5日上午的北京人民大會堂裏,在被媒體問及是否還有更大的「老虎」、以及前中央軍委副主席郭伯雄是否也可能涉案被抓時,全國人大代表、解放軍總後勤部政委劉源沒有正面回應,只是微笑着對記者說,「你懂的」(根據《文滙網》2015年3月5日、騰訊3月6日報道)。

一石數鳥的第二目標

以上講的是最高層的反貪腐政治學。大石頭打擊的第二類鳥,是所謂的「腸梗阻」既得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集團的頭頭腦腦通常並不危及最高層的權力安排,因為他們早已經是中國大陸官場裏的另一族群——他們每日每時爭奪的,並非嚴格意義上的政治權力,而是實際財經利益。

打擊他們,為的是踢走習近平班子發展政策大幅度調整的人為障礙。這類鳥中最明白無誤的例子,是國務院發改委系統的劉鐵男等人。他們這類官員在過去的好幾個五年計劃規劃期間,掌控着大型和超大型經濟發展項目的審批權。只要他們能夠從審批權中撈取巨額錢財,李克強講了多次的「大幅縮減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範圍,下放核准權限。大幅減少投資項目前置審批,實行項目核准網上並聯辦理」,就只能是紙上談兵。

以反貪腐操作挪開這些地位不在最高層、卻掌控經濟決策實權的大批中層官員,是習近平、李克強落實一系列應對「新常態」的艱難調整措施的先決條件。這種做法在中國大陸的人事體制裏有長久的淵源,可以稱其為「先辦人、後辦事」的策略,就是先把礙事的人給「辦掉」,掃清進一步辦事的路。

其切近的先例,是胡錦濤、溫家寶接任最高領導職位後不久,試圖推動宏觀經濟政策調整,卻遭到時任政治局委員和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帶頭抵制。胡溫費了好大的勁,以反貪腐的名義辦掉了陳。可惜,胡溫卻難以在更廣泛的層面上發動清洗,以至於他們立為標竿的「科學發展觀」半途而廢。他們宣講多次的「轉向蔚藍色的發展模式」、「不要帶血的GDP」、「不要更快、但要更好的增長」,都難以推展下去。這些都被當時準備接班的習、李看在眼裏,記在心裏。目前的反貪腐運動第二個要打的,就是這類的鳥。

一石數鳥的第三目標

這個目標針對的不是具體的個人或部門,而是整個幹部隊伍——習近平、王岐山要通過反貪腐重整幹部紀律,令幹部們不要太不聽話、太自作主張、太老油條滑頭、太放肆被公眾抓到把柄、太胡來惹發民眾抗議、太機會主義時刻準備把財產和家人送到外國。這個目標因為針對的面積太廣泛,所以比起以上兩個目標更加難以達成,儘管以上兩個目標針對的具體個人,其地位和權力高出很多。

中國大陸所謂的「幹部」隊伍(包括文職武職)究竟有多大,學術界有幾種算法,最省事的是簡單照搬中國官方統計年鑒,或者引用內地媒體報道的「吃皇糧」數據,那樣就有四千多萬人。顯然這麼多人不是目前反貪腐運動要加強紀律約束的對象,管不過來。考慮到凡是在內地擔任最基層以上級別的負責幹部必須是中共黨員,把現有的中共黨員8500萬人的十分之一作為目標,那也極其可觀了。

在中國大陸這樣一個地域廣大、層次複雜、不允許訊息系統自由運營(即透明度低)的環境裏管轄800多萬人的幹部隊伍,是超級困難的系統工程。北京又拒絕獨立於現有體制的和自下而上的監控機制,於是乎,利用反貪腐運動「打猴嚇猴」——早已經超越「殺雞嚇猴」的初級階段了——就成為唯一的常規性手段,以強化自上而下的紀律約束。讀者們可以留心閱讀內地的相關報道:上級的紀律檢查委員會來到下級單位抓貪腐幹部,愈來愈頻繁的,是在該幹部開會期間甚至會議進行中途,以讓被抓者的同事們統統知道甚至目擊這一事態,強化其警告、威嚇效果。

在中共歷史上,1951年年底發動的「三反運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是最近似的先例;那是中共取得政權掌控「肥肉」後,馬上面對大批幹部迅速貪腐而不得不下的猛藥。可惜它是短命的,只操作到1952年2月就突然轉移目標了。此中極深刻的奧妙,我們以後再細究。王岐山現在老是講反貪腐也是「新常態」,大半就是感歎於這個先例。

一石數鳥的第四目標

第四個目標很實惠:把大貪官、巨貪官、超級貪官的不義之財盡可能繳獲回收,同時步步縮緊公共財產系統裏無數「漏油淌血」的大洞、巨洞、超級洞。

幾年前當西方多個發達國家深陷金融風暴的關頭,好像全世界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缺錢。可是,這幾年來中國政府也開始缺錢了,而且愈來愈缺錢。經濟增長放緩、人口老化、社會福利支出壓力急升、生態系統修復耗費高不可攀、各級政府累積下來的顯性隱性債務有如滾雪球、軍費和維穩費持續高漲,等等,都令政府的錢袋愈來愈縮緊。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統計,中國大陸2014年的預算赤字達到GDP的百分之十;根據高盛的研究,中國內地總債務在最近幾年裏,從2008年的相當於GDP百分之153,迅速升到現在的GDP百分之282,達到26萬億美元,是美國和日本銀行債務額的相加。德意志銀行的研究顯示,當今中國大陸的財政困難是1981年以後最嚴重的,壓力之大絕不可低估("Liquidity Evaporates in Chinaas 'Fiscal Cliff' Nears", The Telegraph , 4March 2015;"Is China's 1929 MomentComing?" Washington Post , 5 March 2015)。

政府缺錢時,反貪腐是補救的途徑之一。如果僅僅從最近幾年中國內地披露的大貪腐案件看,一個官員及其家庭貪污幾百萬到幾億元人民幣,已經是常見的現象(參閱《北京青年報》3月6日報道的山西案例)。一個大家族非法斂財達到十幾億元也愈來愈浮出水面;類似周永康、令計劃、徐才厚、谷俊山這樣的超級貪腐案,每家撈幾十億元人民幣是不出乎意料的。對於這類巨大和超級案件涉及的財富,我們所知的只是九牛一毛,但習近平、王岐山心中大致有數。可是,還有一筆天大的金額,所有人都沒數:中國國有企業至少達4.3萬億人民幣的海外資產,基本上沒有被審計過(《中國青年報》2015年3月2日:「央企四萬億境外資產基本沒有審計過」)。

過去幾十年間國際上關於貪腐的比較研究,通常把菲律賓在馬科斯期間、印度尼西亞在蘇哈特期間、利比亞在卡扎菲期間每年因貪腐而損失的國民財富,估算在該國GDP的五至十個百分點;這在國際間被認為是嚴重水平的。我們對中國內地取較低水平的估算——這類測算永遠是大概的,無法精算——把2000至2014這十五年期間中國大陸因貪腐而損失的國民財富,放在GDP的百分之二至三的水平上。

若此,僅僅2010至2014年的五年GDP總額達到2651632億元人民幣(據中國國家統計局2015年2月26日公報英文版,數據已經重新核算)。其百分之二,便是53033億元人民幣;其百分之三,便是79549億元人民幣。若通過反貪腐,習近平、王岐山班子能夠繳獲回收其中的十分之一,再通過阻嚇防止更多的國民財富流進貪污黑洞;這二者相加,每年可達數千億至上萬億元的人民幣,那可以辦成多少大事(參閱新華網2015年3月7日「新華視點」記者追訪財政部和紀檢及法院紀要:「代表委員追問落馬貪官贓款去向:是否會被截流?」)!

一石四鳥還是五鳥?

習近平班子的大力反貪腐雖然風險頗高,但其回報率也高。他們預期的回報既包括政治資產,也包括金融資產,因此是值得他們去推動的。本篇評論探討的是「一石四鳥」,這四方面的目標及其初步效果,已有的實例愈來愈多見。

在筆者的觀察中,習近平班子很可能還有一個更大、更長遠的目標,需要依靠反貪腐來逐步達成。只是這一方面的跡象還不是非常明朗,我們暫且放在下一篇評論裏系統探討——那堪稱是一石所擊的第五「鳥」,必須聯繫到筆者本專欄上一篇關於「隔代首虎」裏提及的那類最要害的問題。

——刊於2015年四月號《信報財經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