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向北京傾斜之弊 港人失信心
2019年8月9日

專欄作者丁望

西方的公共治理學說,或是中國歷史文化中的論政之道,都有多聞、慎思、察眾疑和釋疑惑的述評。

儒家經典《中庸》謂:「戒慎乎其所不睹」;《後漢書.馮衍列傳》曰:「凡患生於所忽,禍發於細微」。這些給後人的「溫馨提示」,恰如《老子》言:「慎終如始」(第64章),重墨於「慎」。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主動提出修訂的《逃犯條例》(下稱「送中案」), 引起民間社會(公民、市民社會)的大覺醒,觸發持續、大規模的社會抗爭,官民糾結難以緩解。

其因之一,就是「慎」的缺失:未深入了解和探討社會脈搏、民意走向、「送中案」的政治風險;更未正視港人對「送中案」的諸多疑慮,特別是對人權保障的困惑;法律、政策解說的能力弱,以致無法釋眾疑,加深了民怨。

九七主權轉移後的香港特區主要官員,多為英國殖民地時代的公務員。英治時代,在英國老闆主導決策之下,他們分擔執行之責。他們的英語好,熟悉英國歷史和政制,多半又有港大畢業的資格。這些優勢,令他們的官場之路暢順。

1997年7月1日後,港官的權力來源改變,角色也有變化。行政長官既負責特區政府的決策,也承擔施政之責。在「一國兩制」框架之下,我對行政長官的角色有如下解讀。

一、行政的雙重角色。按《基本法》第43條規定,他既對中央政府負責,也對特區負責,是特區的代表。

二、確保兩制邊界清晰。香港特區是政治特區,在「一國兩制」之下有「一國屋簷」(「一國」在特區的主權地位,防務、外交和官員任免權等),也有兩制邊界。在「一國屋簷」下,要確保香港的原有制度(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即兩制邊界清晰化。

三、特別關注兩制差異下的民眾心理。香港是自由、法治的社會,有民間社會的悠久基礎,有完全的、成熟的市場經濟體系。這是與社會主義社會極大的差異。許多港人都維護兩制邊界、拒絕陸化(大陸化、赤化、一制化),期望50年不變。
四、要有紅朝知識的補課,並具有「中央與地方」的談判能力。隨着政體和權力來源的改變,港官單靠英語和英國知識並不足夠,應盡可能多涉獵紅朝史和中共黨史(1921-),乃至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共運史)。在熟悉歷史大輪廓之下,對「一黨領導」體制、兩制的實際差異有更多的認知,有助於提升相關政策的解說能力。

近期的「送中案」風波,暴露港官未拿捏角色的分際,有過分傾斜之弊;角色不對稱,忽略了港人的利益,未對港人盡責,積聚了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