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版「社會信用體系」五大危機
2019年9月30日

撰文:高天佑 《信報》專欄作者

中國近年力推「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在中外社會引起熱議,目前各方焦點集中於個人層面,例如「太低分不准坐高鐵」、「講政府壞話會扣分」、「頻繁捐血刷分」等。然而,根據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此一體系將自明年起延伸至企業層面,並已於今年起在南京、廈門、成都等城市試點,可謂勢在必行,中外企業不論喜歡與否,都要做好準備去面對。

執行機制

根據2014年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以及今年7月發布的《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企業社會信用體系的執行機制將包括三個步驟〔圖一〕

一、由政府釐定評級事項、範圍及標準,根據不同行業有差異,但整體上將覆蓋逾30個領域的逾300個項目,包括守法合規、稅務紀錄、會計紀錄、環保紀錄、融資紀錄、貨款紀錄,海關紀錄、消費者紀錄、物流紀錄、產品及服務質量、工作環境、經濟貢獻、員工言行等等。

二、透過企業自行上報、即時大數據、政府監督、第三方監督等方式,全面收集所有企業的評級項目表現。

三、根據實時評級分數(可能以100分為基數,1000分為滿分),對企業作出相應的獎勵或懲罰。

例子:一家台資運動鞋廠

理論上,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對所有企業一視同仁,包括國企、民企、港資、台資以至外資公司。作為舉例,假設有一家台資運動鞋廠,位於江蘇省,聘用約3000工人,主要為外國品牌代工運動鞋。

加分項目:該廠信用評分基數為100分,若準時交稅可以加20分,生產設施達到高級環保標準加50分,會計賬目齊全加20分,每年創造職位達標加20分,準時償還貸款加20分,一年內沒拖欠供應商貨款加50分,出口貨額達到一定規模加50分,註冊創新專利加50分,投資政府指定的戰略項目加100分。*

減分項目:工業意外令員工受傷減30分,五險一金欠繳減50分,生產質量不達標減30分,廠房工作環境欠佳減20分,虛假宣傳減50分,拖欠貨款減50分,不正當競爭減30分,員工在社交媒體造謠或批評政府減100分。*

高分獎賞:稅率較低,借貸利率較低, 被抽查、審計頻率降低,獲准進入受規管領域,可參與政府採購,優先享受試點政策,可獲政府列為重點推廣的標竿企業。

低分懲罰:除了上述「獎賞」之相反, 若分數在一段時間內太低,還會被列入「失信企業黑名單」,不只嚴重損害聲譽,更可能遭禁止貸款、買地,甚至被迫暫停特定業務,直至分數改善。

*相關項目及分數尚未敲定,有待政府正式公布,以上純屬舉例。

五大危機

根據上述兩份國務院文件以及中國歐盟商會(EUCCC)今年8月發表的《分數決定命運──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如何規制市場主體》報告,企業社會信用體系最少可以有五大好處:

然而,現時商界(包括內地、港澳台及國際)一方面對該體系的認知和注意度有限,不少人依然聞所未聞;另方面,在留意到此一體系的商界人士當中,整體上仍是持負面看法居多,擔憂多於欣喜。綜合而言,該體系可能帶來五大危機:

一、形式主義,疲於奔命:姑勿論原意是否良好,但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對逾30個領域的300多個項目巨細無遺評分,很有機會淪為形式主義,令企業疲於奔命,反而額外增加成本。特別是中小企沒條件設立專業部門應付,單是面對300多個項目已難以招架,恐將陷入競爭劣勢。

二、干擾市場,損多元化:樂觀來看, 透過「賞善罰惡」可引導企業追求良好行為。但這亦可能讓掌控評分項目及準則的政府權力過大,對市場構成干擾。此外,所有企業根據評分準則「照單執藥」後,有機會導致經營方向及行為單一化。例如若設定投資戰略產業可以加分,恐將引起一窩蜂現象,釀成「計劃經濟」弊端。

三、員工言行,政治審查:根據國務院文件及試點城市實施細則,員工言行亦是評分準則之一。例如若有員工在社交媒體上發言構成不良影響(包括散播謠言、批評政府),其所屬企業亦可被扣分。這等於進一步增加企業的「政治審查」責任,甚至可能造成「白色恐怖」,外資企業料將十分抗拒。

四、數據上繳,保障成疑:政府根據300多個項目評分,其實亦等於企業把裏裏外外所有經營資料全部上繳予政府,兼且集中於一個地方。萬一相關資料外洩,定必造成災難性後果〔圖二〕

五、跨國監管,合規挑戰:企業社會信用體系在全球堪稱破天荒嘗試,但亦將帶來跨境合規問題。舉例說,歐盟的《一般資料保護規範》(GDPR)限制很多與客戶個人私隱有關的資料不可提交予第三方(包括政府),因此一家歐洲企業若遵守GDPR,在中國的信用評分恐怕就會很低,面對諸多劣勢;但該公司若想在中國取得高分,就恐將會違反GDPR,順得哥情失嫂意。

無論如何,正如個人版社會信用體系儘管面對巨大爭議,現已在內地推行得如火如荼;根據官方文件及姿態,企業版社會信用體系在明年起如期實施恐怕無可避免,現在的關鍵只在於執行細則。問題是境內、外企業對此似乎關注不足,遑論可把擔憂與意見反映給當局。所謂「最好的因,可成最壞的果」,該體系明年倘推行欠妥,有機會演變為內地經濟之黑天鵝。

——節錄自十月份《信報財經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