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港人視台灣為「烏托邦」,2019年有1661名港澳居民移民台灣,是2014年的1.4倍。不過,定居台中13年的港人霍志明卻道出殘酷真相:「香港人來台灣開店,起碼要有心理準備虧損三、四年!」這位資深過來人在台創業數次,屢敗屢戰,交足學費,才終於闖出一片天。
黃愛琴 本刊記者
600萬台幣(約153萬港幣)投資移民連做生意,相比起英美澳加,門檻不高,港媒不時報道:「港青50萬台灣開咖啡店圓夢!」
港式創業大量失敗
「這些報道只講開店一刻有多美好,但之後呢?」曾出書談港人在台創業的霍志明(筆名傑拉德)道出答案:「大部分一、兩年後就倒閉了!」他舉例,有位港人朋友來台灣開餐廳,發現自己買入的雞排一塊大一塊小,不時被客人投訴,隔壁餐廳入的貨卻每一塊都同樣大小,「這就是你跟『地頭蟲』的分別。」至於最大賣點──港式食物,「其實台灣人不會經常食。」世間無樂土,創業最艱難,更何況來到一個人生路不熟的地方?霍志明以親身經歷說明:
1988年,他到台灣環島遊,產生好感,翌年到台中讀大學,一到埗已獲免費入籍,因為當時中華民國政策視香港人為國民。畢業後,他回港從事貿易工作,直至2003年沙士,生意陷入低谷,才萌生回台發展的想法,2007年正式舉家遷移。
一開始他「無人無物」,經濟拮据,有兩三年需要申請政府的低收入租屋津貼。到埗半年,經朋友介紹,談成第一單生意──為一份報紙承包體育版面,賺取微薄收入。為完成出版足球雜誌的夢想,他用了足足三年時間,才終於說服一家公司合作。
走「法律罅」恐移民夢碎
異邦打拚血淚史不少,最慘痛一次,是他在2013年與友人合資逾400萬台幣(約100萬港元)經營室內足球館連餐廳,結果接手不到大半年,就因違規而被政府封場,血本無歸。那間足球館是頂讓回來的,之前已經營運了3年,卻由於位處住宅區,不能用作商業用途。
「港人來台營商,第一要點是守法!」他表示,香港執法嚴謹,台灣有時卻隻眼開隻眼閉,但認真執法起上來就好麻煩。「台灣人犯法,坐監出來還是台灣人;你是一個外人,做了壞事,人家可以踢你走。」
他又指出,許多港人來到台灣才第一次創業,不懂盡量壓低成本。「台灣人工低,消費力亦低,不要把開店想得太美好,起碼要有心理準備虧蝕3、4年。」摒棄港式思維、融入當地、累積人脈,霍志明就是這樣走過來,現在兩間公司生意已上軌道,還做足球主播、寫專欄、辦雜誌。
手作賺錢 成功難複製
90後香港女孩Nikki亦成功在台灣發展手作飾品事業。2015年,香港盛行手作,剛大學畢業一年的她想將此業餘興趣變成事業,於是決定到台灣「取經」。她以創業簽證入境,一批三年,要求付出50萬港幣成立公司、每年營業額達300萬台幣(77萬港幣)。
由最初經營網店,到後來在台北經營實體店,她的生意一直不俗,唯一困難是申請成立公司時,當地官僚程序繁複,加上指引不清,搞了半年,令人很沮喪。
Nikki認為,公司發展順利,是因為剛巧遇上天時、地利、人和。一開始,她們做乾花飾品,這類產品在市場上很少,變相成為「獨家」。頭一兩年,台灣許多大型文創園區開放「擺攤」,她們成功把握機會,「台北有松山,高雄有駁二,我們每個周末去擺攤,全台周圍去跑。」
不過,現在再難複製這套成功經驗,因為台灣文創市場幾近飽和,「擺攤」地點不利,而且這一兩年台灣經濟變差,陸客減少,大家都少買了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