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十四五」法律服務的新機遇
2021年9月6日

撰文:黃繼兒  執業大律師、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專業投資者協會榮譽顧問

正如中聯辦駱惠寧主任早前所說: “全球發展的最大機遇在中國 ; 香港發展的最大機遇在內地 ; 香港一定要牢牢地抓緊。”

1) 抓緊優勢,盡享法律服務新機遇

香港有不少 “特殊 ,不可替代” 的傳統優勢,尤其是 信息自由流通 、涉外經驗、外資的信任和語文- 香港是一國兩制三法域內,除了中文之外,英語也是官方語言的唯一地區。

隨着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實施以及2035年遠景目標的確立,香港正面臨新一輪歷史發展機遇。

十四五規劃除設立專章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中心 、國際航運中心、國際貿易中心和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之外,亦明確支持香港強化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為香港提供了龐大的理財、保險、投資類金融產品消費群體;又支持建設香港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 這些新定位 為香港未來大發展指明了方向。

外資對中國內地市場前景非常看好,包括科技創新;消費醫藥等諸多行業,香港可以扮演聯結外資同內地市場的超級聯繫人的角色 ; 地位十分重要,扮演超級聯繫人這個角色,專業法律服務不可缺少 ; 不單在解決紛爭、打官司、仲裁或調解方面 ; 或就兩地簽訂的互認和執行相關仲裁裁決和法院判決的安排提供專業服務,還包括香港法律界怎樣能在眾多新定位所涉的法律範疇和衝突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和法律支援,從而完美善兩地合作共贏 ; 避免爭議、打官司、仲裁或調解; 從而充分發揮香港所長,迎合國家所需。

2) 抓緊新機遇 ; 共創法律服務新優勢

傳統的香港法律文化、法律制度和解決爭議服務都說香港有國際視野、本地法例都跟上國際潮流,又有普通法法制的優勢 ; 但說到香港同內地,尤其是在大灣區市場的對接,涉及兩地人流、物流、資金流、個人信息流、和高新科技信息流方面,香港法律服務業亦都需要進階和轉型,認識內地有關的法律以及相應的程序 -人才培訓和兩地專業資格互認兩方面,重要的一環。

在抓准 ”香港所長” 與 “國家所需” 的交匯點,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之同時,香港法律界首先要衝普通法制比內地的大陸法制優勝這個心理關口,今時今日今場景,普通法制下的法規和法制已不再是通往數據全球化市場的唯一大門。

事實上在歐洲大陸,縦使在英國未脫離歐盟之前,沿用普通法制的會員國在歐盟也只佔極少數,香港法律專業界要在歐洲大陸提供法律服務,亦都必須要認識和善用兩個不同法制的法律和程序,相互配合。

在大灣區提供法律服務,香港法律專業界必須通過和內地企業、律師事務所的交流、學習 、連結和分享所需法律知識和經驗,為內地客戶提供到位和優質的香港法律服務。

時代的發展, 尤其是創新科技的發展 , 包括金融科技 丶 保險科技 丶電子貿易及相關的風險管理 , 十四五給予香港其中一個新定位 , 就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 , 從而衍生一連串智慧產業和生產鏈 , 帶來新的相關法律和規章 , 亦豐富了香港提供法律服務的多元種類和模式 。

最明顯的例子是近年內地就科技、網絡、數據 、知識產權、個人信息保護及反貿易壟斷方面,進行了舉世矚目的改革,直接或者間接影響內地和香港法界提供服務的主體內容和質素,法律與科技 (Law n Tech) 已經成為現今數字經済的運作夥伴。

在跨境數據轉移方面,尤其是有關敏感的個人信息,包括金融財經戶口的數據,內地企業和外資企業要將在內地取得的數據轉移至香港 (或外資企業在歐盟地區取得的數據 在進入內地後再轉移至香港) 均需符合內地 (及歐盟) 相關 合規的評估和確認,才能出口至香港,這類法定的評估和確認 ,香港法律界所提供的配合和服務 ,尤為重要。

縱使香港可能就保護個人資料有相對地較長的實踐經驗,但基於內地新出台的法律的跨國、誇區性 、 全面性、針對性及阻嚇性的情況下,兩地法律服務界必須緊密合作 ,不但要保持香港法律服務業的優勢 ,更要不斷學習和實踐交流,提升質素和性價比,才能滿足個人和企業的要求及期望 ,做大做強財經數據產業鏈和價值鏈 ,以優質的服務打造灣區一 流 、國內一流 、國際知名的財經數據綜合服務中心,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餅做大了,市場壯大後,必能吸引更多年輕精英加入,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之餘 , 又可以向國外人士展示一國兩制三法域的優勢共融,跟國際從事方式和標準接軌 ,發展國際專業市場的獨特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