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經濟產業愈來愈受各地政府、企業和資本市場重視。由「香港生物科技之父」盧毓琳擔任主席的香港生物醫藥創新協會,本月發布了《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建議書– 構建香港生物科技創新產業生態系統》(以下簡稱《建議書》),主要倡議香港成立「港版FDA(即食品藥物管理局)」、優化現行生物經濟產業政策及建立第三所醫學院等,以加速讓生物科技經濟產業成為香港新的經濟成長點。
新藥上市須花2年 港版FDA助加速至8至10個月
《建議書》指出,香港現時並無醫藥監督管理機構,海外新藥入港需根據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新藥劑或生物元素藥劑製品註冊申請指南》引述之要求,取得國際上權威兩家或以上的監管機構的藥證後,才可入港接受香港衞生署第二層審查,獲批後方可在港上市。由於條件嚴謹,前後耗時至少2年。
在香港設立獨立的醫藥監督管理機構(港版FDA),其中一個作用,是能夠簡化新藥入港註冊與審批程序。《建議書》參考美國 食品及藥品監督管理局(美國FDA)及歐洲藥物監督管理局(EMA)設置及審查程序,港版FDA設立後,新藥上市則只需8至10個月。這會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藥企從研發到上市的效率,降低成本。
《建議書》特別點出,香港是全球首個臨床試驗數據同時獲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美國FDA和歐洲EMA等國際權威單位認可作藥物註冊用途的地方。因此,港版FDA成立,將有助利用這個優勢,吸引海內外藥企入港開展臨床試驗,助推香港加速成為國際臨床試驗中心。
《建議書》進一步表示,港版FDA作為香港獨立的審查機構,應嚴格遵從香港「一國兩制」的制度框架,維持與國際接軌的基礎,一方面可以「應本港生物經濟發展的需要而佈局」,另一方面也有助於中國藥廠透過香港走出國門,又能協助海外藥廠透過香港進入內地市場,「以便真正發揮出香港連結祖國與世界市場的戰略意義」。
《建議書》另指出,在全球性流行病或公共衞生緊急時,港版FDA將有助於提高應急響應和效率。如在疫情期間,香港業界對海外疫苗緊急入港使用產生不同的聲音,港版FDA在獨立審評標準與程序之下,有助於在必要時迅速評估和批准相關藥品、疫苗等在本港的使用,提升應對公共衞生緊急事件的靈敏度。
多聆聽生物經濟業界的聲音
《建議書》提到,行政長官《施政報告》諮詢會(創新科技相關)發現,在上百位出席的各行業顧問當中,代表香港生物經濟產業的學者、企業家等僅有寥寥幾位,因此建議(1)增加生物經濟產業的相關代表在各項政府層級的政策諮詢會、核心決策層、科學顧問會的權重,以全方面反饋香港生物經濟產業現狀及訴求。
另外,希望政府(2)鼓勵大學/科研機構與企業深度合作,讓企業承擔更多的責任。《建議書》分析,相前的相關「促進科學成果轉化水平」類資助政策,主要責任與決定權則集中在產業上游的高校/科研機構手中,中下游參與技術轉移與商品化的企業的權重,相對被動,因此調整相關資助政策的權重比例與責任,有助於促進產業鏈上中下游高效溝通,提升本港科學成果轉化的水平。
科大可建第三所醫學院
為了使香港有更多人才去發展生物經濟產業,《建議書》倡議在科技大學建立第三家醫學院。香港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以臨床診斷與治療、醫學博士為重點,而科大的課程可集中培養(1)臨床研究專家/科學家,以服務港版FDA的人才需求,及本港各類生物經濟相關審查審查;(2)生物經濟產業複合型人才,打通生物經濟產業上中下游產業鏈,提升科學成果轉化水準。
以新加坡為例:30年布局見成果
《建議書》認為以長遠戰略為指導,多個短期戰略為輔助,是發展本國/地區生物經濟產業中頂層設計環節裏,不可或缺的一環。新加坡政府從1985年開始布局本國生物經濟產業後,圍繞在頂層制度設計、政府資助措施、基礎設施、「吸引+培養」人才、體系化的智慧財產權制度等內容,來為本國生物經濟體系發展打造良好的生態環境,以此鞏固本國生物經濟產業的發展,如今默沙東(Merck Sharp & Dohme)、羅氏(Roche) 、輝瑞(Pfizer)等超過三十家國際生技科學公司在當地區域總部,一躍成為亞洲發展最快的生物經濟產業集群。
《建議書》一再強調,發展生物經濟產業被全球主流國家或已開發經濟體證實為一項有巨大潛力的國家或地區戰略舉措,期待政府可借上述建議,「改善當下發展生物經濟產業的盲點,並協助香港建構出永續發展的生物經濟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