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與香港未來
2024年3月11日

現在23條立法只是一部諮詢文件,日後各項國安罪行的具體法律條文怎樣寫、法例的執行細節如何,都關乎市民的公民權能得到多少保障,或在什麼條件和因素下,市民才會墮入國安法網?新聞界關心的例如媒體上批評特區政府、批評國家領導人,是否會構成煽動罪?又例如美歐不少智庫、研究機構、公民組織、慈善團體、教會團體等,香港人是否仍然能夠跟它們合作?

撰文:莊梓

經過1個月的諮詢期,23條立法的諮詢工作上月底已經結束;行政長官李家超是在1月30日主持「23條立法公眾諮詢」記者會,正式宣布啟動立法工作,公眾諮詢則到 2月28日結束。如此重要的立法,諮詢期僅得一個月,期間還有4天春節假期,算下來,諮詢日子卻只有不足 30天。

諮詢工作的安排也相當「罕見」。新聞界朋友說,記者都是到現場才拿到80多頁的諮詢文件,即看即問,試想如此複雜的文件,要仔細閱讀、整理出問題,最快也要一個小時吧!在記者會現場才看到文件,記者可以問出個什麼?過去這類重要立法或政策出台前通常有傳媒高層吹風會,特首記者會後也通常安排深度背景介紹(deep background briefing),目的是希望新聞界更清楚掌握諮詢文件的來龍去脈,據知這次只是有選擇地找幾家!

至於其中一個最受23條影響的行業──新聞界,政府說已經諮詢了相關團體,它們是誰,政府沒有公布,受諮詢過的新聞界團體也沒有公開身份,當然也沒有透露向政府反映了什麼意見!兩個律師會據知也忙得「一頭煙」,因為諮詢期太短,而且它們都沒看過政府草擬的23條立法的具體條文,只有一份諮詢文件,法律界怎能提出「到位」的回應?

諮詢期結束後,收集公眾意見的工作即「大功告成」,稍後立法會召開法案委員會審議,屆時委員會或再跟某些團體見面(相信主要是兩個律師會),聽取意見,但由於立法會內已無反對聲音(只有微量「噪音」),政府草擬的立法版本肯定可以通過,即使來自法律界的意見也無足輕重;跟2003年董建華政府窮盡洪荒之力最後也要放棄,這次23條立法可說是無風無浪、一蹴即至!

香港輿論界對這次23條立法諮詢的反應也出奇地平靜,主流媒體除了報道,社論或評論都不多,而且非常小心、保持高度克制;法律界除了兩個律師會,個別法律界人士沒有幾個站出來說話;湯家驊是行政會議成員,他發言主要是撐政府;其他在2003年曾經高調發聲批評23條立法的好幾位資深大律師都選擇了沉默。

批評聲音銷聲匿跡

反對或批評的聲音銷聲匿跡原因不難理解,但連建制派也保持低調,幾乎沒有什麼人公開發話,他們也許覺得毋須再說什麼,反正立法一定通過,另外言多必失,無謂點起其他火頭!至於愛國社團、同鄉會、商會等也沒有任何「熱烈支持23條立法」之類的公開活動或廣告;建制派都明白,反正法案一定通過,也就無謂添煩添亂!

香港社會大部分人保持沉默是有道理的,因為官媒新華社就在李家超公布23條諮詢開始後翌日……

——節錄自3月號《樓市劈價潮》